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如果驾驶车辆免费搭载他人致他人受伤,驾驶员应如何承担责任?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一起案例显示,在“好意同乘”“搭便车”情形下,如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来源:甘肃高院 2022年3月,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308线由西向东行驶,在弯道超车时操作不当,与杨某驾驶的同向行驶在该处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仓栅式半挂车相撞,导致李某驾驶的车辆侧翻后连续滚翻时将乘车人王某甩出车下挫压,后王某经救治无效死亡。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通讯员 王博)网约车基于其方便快捷的优势,逐渐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选择,但随着网约车的逐渐增加,相应的问题也纷至沓来。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事故赔偿后的保险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老刘驾驶小汽车临时停靠路边,后排乘客打开左侧车门准备下车时,将骑行电动车的小李撞伤。交警认定开门的乘客负主要责任,司机老刘负次要责任,骑电动车的小李无责。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用,但主张只承担司机老刘的次要责任,对乘客主责的部分拒绝赔付。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约车乘客“开门杀”纠纷案。乘客小阳叫了一辆网约车,临近目的地,网约车在路口停车等候红绿灯,小阳突然向司机提出想下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骑电瓶车的小李刚好在非机动车道经过,猝不及防连人带车摔出去。
来源:【宁夏日报】银川市民兰先生询问:我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前几天,一名乘客下车时未仔细观察,在推车门时将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员碰倒,外卖员受伤。我作为司机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吗?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柳娅婷律师答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