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内容,转载需授权,违者必究!文|小锁 整理 【纪实故事分享,期待你的建议】我老公家里兄弟姐妹一共三个,我老公排老二,他妹妹嫁到南方平时不怎么回来,大伯家有个女儿,我们家也有个女儿。公公早就不在了,婆婆平时比较偏心老公,但是对大伯一家也很好。
房子是夫妻珍贵的财产也是每个家庭的“避风港”然鹅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住着住着就被其中一方擅自处分了......这种情况下 处分到底有无法律效力呢?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吧~案情简介原告肖某与王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1999年10月,双方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某房产,登记于王某名下。
借款人与出借人在案涉借款发生前即已相识,且到案涉房屋实地勘验知晓借款人配偶共同居住的事实,应属明知案涉房屋有其他共有权人,作为抵押权人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具有善意,其对案涉房屋所享有的权利与配偶一方共有权相比不具有优先性。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黄杰)“检察建议的每一项内容,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回头看”时,该单位负责人说道。这位负责人提到的整改,要从一名父亲将未成年儿子名下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的事情说起。
有些人把房子写到孩子名下,您知道会有什么不利的地方吗?有些人把房子写到孩子名下,您知道会有什么不利的地方吗?今天我讲六点:一、夫妻离婚,房子到底是孩子的还是夫妻双方的,很容易产生纠纷。房子写孩子名下可以分成两种情况:赠与和借名。赠与指的是父母出资,房子所有权归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