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 超市里的水果变质,消费者是否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商家索赔?近日,一盒变质的西梅引起了消费者和商家的争论。到家发现西梅果肉变黑3月2日,消费者宋先生在沈阳市三台子万象汇哈尔信超市购买了一包西梅,当晚发现内部已经发黑变软。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您是否在这些领域踩过“坑”?购车陷阱、医美骗局、预付跑路、网络充值、虚假宣传、劣质产品、隐形收费……我们将协同各方力量守护您的权益共筑满意消费每一次维权、每一次发声都在推动改变,欢迎您向我们爆料!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导致小孩吃后深夜腹泻。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11月20日,贵阳市民唐先生在乌当区“肉联厂”公交车站附近的首杨水果花40.96元买了一盒草莓,拿回去发现有一颗发霉,还有两三颗表面损坏。于是找到店里索赔500元,但首杨水果店的柳店长表示不能满足,只能把这一盒退了,并且再赔一盒给他。
买到的食品过期变质、存在异物,商家拒绝退款、拒绝赔偿怎么办?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买到发霉果冻而引发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2022年6月,刘某在某超市购买商品花费73.80元,其中包括一袋价格为3.5元的喵喵牌橘子味果冻。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赵晓雯近日,不少市民留言向本报记者倾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维权问题。比如,购买的食品变质了,该咋办?售卖临期商品有何规定……3月8日,针对大家提出的热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
消费者发现其食用的椰青底部发霉发黑,向超市索赔千元。但超市认为椰青属于初级农产品,不符合赔偿标准,只能退款9.9元。近日,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食用农产品也是食品,椰青发霉是超市管理不善所致,超市不能免责,应按《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