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父债子偿”案件,男子王某因病去世,但其生前曾向张某借款5万元却一直没有偿还。王某去世后,张某要求王某的亲属偿还这笔债务未果,张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定,王某儿子王某甲承担清偿责任,判决其承担部分债务。
根据北京市二中院对2019年10月至今年10月的52起亲属之间借贷纠纷案的统计后发现,此类案件中,约有一半是父母起诉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且往往是小辈夫妻正在离婚,因购房款、购车款的来源究竟是长辈“赠与”还是“借款”而产生严重分歧。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当亲情借贷遭遇婚姻解体,昔日帮扶如何厘清责任边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弟媳该承担何种责任?近日,蓬莱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金钱与情感交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法官,被执行人的母亲按期将执行款打给我了,我申请结案。”近日,南通崇川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蒋某的结案申请,一起十年旧案终告圆满。2009年10月,曹某向蒋某借款12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但曹某并未按期还款,蒋某诉至崇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