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布的省政府令第146号实际是2007年江苏省发布实施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修订版,涉及九个方面的调整和完善,尤其在参保、退休审批、养老金计发等方面明显改善,具体如下:一是延伸和扩大了参保范围。
自2022年9月起,我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按文件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在领导的带领下,燕勇及时以挂号信方式向每一家参保单位邮寄申报工作通知,通过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社保工作交流群等,为参保单位宣讲政策,解难释疑,纠正政策理解误区,引导及时按规申报,增强参保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没带社保卡,也能在医院直接支付工伤治疗康复费用,实在太方便了!”7月4日,工伤职工刘书红在泰州市中医院利用电子社保卡扫码完成工伤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标志着江苏省首笔电子社保卡结算工伤医疗费在泰州落地,实现了工伤联网结算服务的优化升级。
重要通知!泰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进入尾声(2024年1月31日截止)还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朋友们抓紧时间啦!特别提醒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医保待遇会直接受影响!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