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一对父子签订了《分家析产协议书》,约定父亲名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利益全部归儿子所有,父亲需要赡养时,儿子应该尽赡养义务,拆迁后儿子从拆迁款中分出一部分作为赡养费。父亲生活困难后要求儿子支付原约定的赡养费,但儿子认为此前曾承担父亲的就医等费用,不愿再付。
年迈父母将厂房等家产分给三个儿子,后厂房被征收,三个儿子各自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款。老父亲被查出患上白血病,将三个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拆迁利益归其所有,用于治病养老。最终,法院酌定三个儿子各自返还10万元。
父母去世后,何家兄弟姐妹四人就房产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分家协议虽具有遗嘱性质,但所涉房屋已被拆迁,形态发生变化,在老人未对后续财产设立遗嘱的情况下,应视为原遗嘱已撤销,判决涉案房屋由兄弟四人按照法定继承,各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