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城网8月26日报道: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近亲结婚后申请离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图片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据悉,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两人系表兄妹关系。
表兄表妹隐瞒了关系登记结婚这段婚姻该何去何从受法律保护吗?01案情简介紫阳县城关镇甄美丽的父亲与向阳镇贾英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的母亲是同胞姐弟,甄美丽与贾英俊系表兄妹关系。两人经人介绍后在一起同居生活。2007年,两人隐瞒这一亲属关系,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
来源:福州晚报据福州晚报报道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近亲结婚并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小芳与被告小明的婚姻无效,并就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经福清法院查明,小芳的父亲与小明的母亲是同胞姐弟,小芳与小明系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据调查,原告赵某之父与吴某之母是同胞亲兄妹关系,在2002年5月的时候这两个人在双方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并于2009年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结婚之前,也就是在2003年和2005年的时候生下来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结婚之后到了2012年的时候又生了一个男孩子。
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近亲结婚后申请离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据悉,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杨某与罗某系表兄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