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很典型的员工与公司找茬,争取疑似职业病或者职业病经历的故事,这个劳资双输的案例,你能从中学到什么,我们来一起看一下:那是2019年9月,该员工所在的企业,每年履行企业的在职员工体检工作,体检出来后,其中有位叫阿军的员工,由于耳朵听力偏不好,但是并无明显异常,所以调离噪声源岗位。
司女士表示,更可气的是,事发后近20分钟,店家都没人出面处理,把她“晾”在那里,“直到我朋友说要报警,店长才出来说,拿可视耳镜插进耳朵看一下有没有烂。耳镜很多人用过,我怕耳朵破了感染,当时耳朵很疼,就自己去医院检查”。
原标题:任性调岗易发纠纷 劳资双方皆应理性日常工作中,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合理的调岗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良性发展,也能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发挥自身价值,是公司用工自主权的范畴。然而,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由于调岗产生的劳资纠纷也并不少见。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职业性噪声聋病人依法享有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都管啥?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性噪声聋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二、用人单位对已确诊的职业性噪声聋病人,应当调离接触噪声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3月3日讯(通讯员 周权 全媒体记者 周阳乐)我们常说的神经性耳聋、老年性耳聋等为人所熟知,但大家了解过职业性噪声聋吗?3月3日是第二十四个“全国爱耳日”,也是第十一个“世界听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