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法定代表人以在公司的股份为自己所借债务担保,这种担保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但该公司仍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何?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了判决。
1月7日,金融街(000402.SZ)发布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称,金融街的参股子公司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金公司”)因项目尚未整体竣工,无法按期偿还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的借款,导致金融街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你放心,这次做银行担保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即便是出问题也是执行公司股东财产……”当你碍于亲情、友情成为贷款担保人,那么你就要小心被追责。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担保贷款的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担保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