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交易、房屋买卖、借贷租赁、企业合作等等,这些在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场景中,都有一项必不可少的流程一定存在,那就是签合同。无论事情大小,都不能忽视或者盲目签订合同,不然后续带来的麻烦事将会更加难以解决。近日,迎新街派出所就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自己因为签合同时的一时疏忽造成了大麻烦。
漫画/李晓军本报记者 张守坤“你好,我们在招快递员,有无经验均可,18至50岁,会骑车会导航无案底,多劳多得,日结工资300元,不压工资,平台可直接提现,工作地点可就近安排。”4月7日,安徽合肥人赵安(化名)在某招聘平台找工作时收到这样一条信息。
宣称货运司机可以月入过万元,但实际上却是“以租代购”,受害者被骗缴纳押金,还要办理高额贷款……10月11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日前高新公安打掉一个以“高薪招聘”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初步查明受害人40余名,涉案金额超500万元。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 周师傅于今年3月通过网络平台在贵州贵阳找到了一份司机工作。在应聘过程中,周师傅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周师傅需支付5万多元作为首期款,每月租金3694元,租期50个月,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周师傅所有。
以为找到了稳赚不赔的生意,没想到是踩进了一片雷区。近日,《科林维权热线》接到一则听众来电,称自己可能遭遇了网约车“以租代购”的陷阱。项先生告诉记者,几个月前他在抖音平台上看到了网约车租赁广告,宣称0押金租车,每小时平均收入达50元。
今年6月,甘先生在重庆沛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泽物流)找到了一份送货的工作,因为自己没有用于送货的车辆,于是他通过该公司的“牵线搭桥”,向重庆智酷汽车租赁有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酷租车),租赁了一台送货用车,还缴纳了首月租赁费用3800元和押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