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办法》)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登记办法》拟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权不得继承和转让。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首次确立了居住权制度,权利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
11月18日晚,北京市住建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按新规定执行。数据显示,从成交情况看,进入11月,市场活跃度仍在延续,1日至18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2709套,较去年同期增长5.
2月13日,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已于近日印发。技术要点提出,在平原多点地区率先形成示范,鼓励增加封闭或开敞阳台,允许套内面积较大的住宅在起居室设置一定比例挑空空间,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月12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这份“好房子”新政明确,在平原多点地区率先形成示范,鼓励增加封闭或开敞阳台,允许套内面积较大的住宅在起居室设置一定比例挑空空间,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1月18日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政实施后,将对北京房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每经记者:陈梦妤 每经编辑:魏文艺2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已正式印发,这是北京分圈层落实“好房子”规划建设的又一政策举措。
央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相关工作部署,以住房品质提升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以政策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近日,北京市规自委发布《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