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并入"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6 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与 201
今天在个税APP上办理了202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在系统的提示下,一番操作后,最终计算要补缴235元的个税。但系统突然弹出一句话,把我给乐坏了,原来系统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补缴税额低于400元的,可免于汇缴”。
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且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纳税人,须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四川省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完成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被加收滞纳金、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