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律师解答: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措施,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对方还来进行骚扰,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可以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熊良雁 董星星“我去看过孩子了,我和女儿约好国庆节一起过。”面对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回访,王女士说道。因抚养费的问题,王女士的女儿将其告上了法庭,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得知,她想探访女儿时被前夫张先生阻挠,因此不愿意支付抚养费。
我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与前夫离婚,而当时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我必须把女儿的抚养权让给他。当我准备再次迎接幸福的时候,前夫居然将女儿送了回来,而他的所作所为无非是阻碍我的婚姻。一面是心爱的女儿,另一面是即将步入婚姻的未婚夫,前夫的这种卑劣的手法令我左右为难。
抚州陈女士:我的前夫经常打电话骚扰并恐吓我,并称他手上有我的不雅照片,请问我该怎么办?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按照你的描述,你遭遇了被前夫恐吓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他只是偶尔对你进行恐吓,你可以不必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