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告内容来看,国内知名艺人吴京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上述三家企业及其经销商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并回收、删撤、销毀全部带有原告姓名和肖像的产品、包装和宣传广告等,同时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