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在某市制药厂里工作,在工作两年后,周周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一日,周周去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医生却告知她有流产的征兆。周周感到很疑惑,自己好端端的怎么就会有流产的征兆呢?医生询问了她的工作坏境,她说自己在制药厂工作,该厂主要生产抗癌药物。
在如今职场环境中,女性员工尤其是怀孕女性员工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期,有企业咨询:新入职的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均未达标,但该员工已经怀孕,公司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比较常见,也是经常困扰企业的一件头疼事。首先,法律依据与适用情形。
女职工在孕期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性步入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受到尊重,然而孕期求职确实处处碰壁,孕妇希望在职场上体现自己的价值,企业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和资源,聘请一个入职不久就要放产假的员工。现实中,职场对孕妇并不友好,那么法律上有何保障?入职一、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拒绝录用婚生女职工合法吗?不合法。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据8月28日澎湃新闻网报道,日前,某公司要求女性劳动者一旦怀孕即自动离职的免责承诺书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结婚生子往往是许多人会经历的重要阶段当新生命的曙光初现喜悦之余生育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你对生育休假制度了解吗?我国确立生育休假制度,保障“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小美孕期的女职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