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消费者刘某在网购平台参加闪购活动时购买两件相机套装,却被商家以“超卖”为由拒绝发货,刘某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恶意违约,遂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2万元。
大家在“买买买”的过程中,有没有遭遇商家的促销“套路”?如果遇到了下面这5种情况,那么商家就涉嫌违法咯!别犹豫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吧!01秒杀、抽奖内定名单商家限时秒杀的产品,你永远抢不到,商家设置的抽奖,大奖永远是别人的。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4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翔法)电商促销季,商品比平时优惠,好不容易抢到货、付完款,商家却迟迟不发货。遭遇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翔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要求卖家退还货款、赔偿差价损失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京北最大生活圈新闻资讯,社区民生,同城活动,吃喝玩乐,优惠福利,跳蚤市场,聊天交友等信息平台商家登出广告,消费者前往购买却被告知无货?近日,崔村镇的尚某来到司法所,捍卫权益。某商场于4月10日在报纸上发广告称:“现有某品牌型号的智能手机,每部价格1650元,随时供货。
消费者常常在平台上看到心仪的商品,但到店消费时却遭遇缺货,这种尴尬的消费场景现在有了新的解决方案。近日,抖音生活服务联合商家推出了“缺货发券”服务,能够通过发券的方式为遭遇缺货的消费者提供补偿,挽回潜在的交易损失。这项服务源自对消费者需求的关注与“共情”。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3日电(邱玲燕 张卓怡)购买到“三无”化妆品怎么办?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判决商家退还购物款,并三倍赔偿。2022年,吴某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街道开了一家美容店,主要经营理发美容服务,并对一些国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进行批发与零售。
原标题:买家“双11”买电器约定延迟发货,3个月后请求发货却遭拒(引题)商家“缺货”不发,要“退一赔三”吗?(副题)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双11”买的电器,可以延迟发货吗?商家该不该为延迟发货“买单”,该不该“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