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上到集团高管,下到小偷,都有人在其职位上大放异彩。黄庭利,外号黄瘸子,本山东省沂南县大庄乡后交梁村的一个穷苦的普通人,由于不甘贫穷,年轻时便流窜全国进行盗窃,最后还成立了多达100人的盗窃团伙,他带领手下在36趟列车上横行十多年,人称全国第一扒窃高
看过《小偷家族》电影的朋友都了解,影片讲述了一群生活在社会底层人的故事,全家人都靠着奶奶的养老金生活,在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去商店顺手牵羊偷一些东西维持日常吃喝,电影的最后这样的一家人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一部只有6集的电视连续剧《追捕贼王》,是以哈尔滨“黄瘸子”集团盗窃案为背景,用纪实的手法,艺术地再现了这个震动全国的真实故事,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曾经的社会弱势群体如何一念堕魔的人生悲剧。
在古代这样的人可以被称为是大侠,可是在现代有法律保障,如果平常人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可以直接寻求法律的庇护,再做这种事的话,就会触犯法律,并不是明智之举,但再往前推一些年,阳光也总会有照不到的地方,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是否还会有人做出这样侠义的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