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显示,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白底黑字的个人号牌和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
3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南都记者获悉,其中要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通讯员 穗仁宣2024年9月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并发布法规全文。通气会上,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实习生 汪健据微信公众号“广州人大”12月6日消息,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
提示信息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3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登记办法》,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
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南都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规定》共8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鸡”)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届时,广州交警将按照《规定》相关要求加强路面管理,规范通行秩序。
3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南都记者注意到,其中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广州市民生服务和公共管理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包括外卖等即时配送。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7类“电鸡”或有专用号牌拟规定即时配送企业要将驾驶人违法信息纳入日常管理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近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就《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