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规定,自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预征率的,减按1%征收率、预征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
津滨海讯记者8月17日从滨海新区税务局获悉,为解决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报税难”的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滨海新区税务局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新个体工商户征管工作机制,推出一问一答式“办税二维码”,精准辅导服务全区个体工商户,有力破解税费征管痛点、堵点,在全市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