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21年8月18日入职某食品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该食品公司制定的“销售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未达标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降职降薪。
提成工资制,是企业广泛采用的工资发放制度,属于浮动工资的一种形式。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市场变化等因素单方面调整提成制度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调整、修改提成计算方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若修改程序不合法,则极易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