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收到邓某甲赔电线杆赔偿款2483元,双方因电线杆损坏一事,债权债务已结清。”近日,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与县司法局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调解了一起亲叔侄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调解员们的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年逾古稀的邓某甲是邓某乙的亲叔叔。
4月19日,泸水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李某某、丁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考虑到二人既是犯罪嫌疑人,又互为被害人,还是叔侄关系,伤情较轻的一方在审查起诉阶段愿意赔偿对方损失,双方自愿和解,认罪认罚,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管子睿 彭家让)“借我十万块钱都好几年了,一分不给我还,你是单位职工,有固定工资,怎么就还不了!” 11月 12日,在丹凤县人民法院大门口,甲人指着乙人喊道。“我借你钱没还属实,但也不是这个要法啊,你隔三差五跑到我单位闹,给我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原标题:叔侄二人重归于好河北广宗:促成一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与教育,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与叔叔友好相处。”近日,面对河北省广宗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刘某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颜祺嫔 王兴高“我不该动手打人,检察官为我们做了很多调解工作,我不愿再僵持下去了。”“我也有不好的地方,以后大家还是亲戚!”近日,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拟不起诉公开听证现场,在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共同见证下,因一时冲动而大打出手的叔侄二人握手言和。
2023年7月5日,在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村部,正在进行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2017年10月,赵某乙发现其叔叔赵某甲因长期在外地居住,其房屋长期空置,故采用撬锁、破门等手段,非法侵入赵某甲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先锋村的自建住房,并一直占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