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张钟尹 每经编辑:陈旭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结合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特点,客观公正出具评级意见。通知提出,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应当重点关注本地区经济、财政、债务等情况。
专项债有产业专项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前者属于企业债的一种,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曾发布《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鼓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主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行,主要推出过PPP项目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等等品种。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文就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使用情况展开了研究,首先阐述了新增专项债券概念、支持领域、使用要求、发行情况等,然后深入剖析了目前地方政府债券在发行、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优化政府债券管理的意见建议,以期加强新增专项债券管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作者罗志恒为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专项债作为财政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在补短板、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在2024年11月推出的“6+4+2”化债方案中,“6万亿”再融资债券和“4万亿”新增债券均以专项债的形式发行。
专项债出台的底层逻辑:“一个严控,两个坚决”转变为更先进的“法治化、市场化”,专项债是在公开资本市场发行的,可以看这句话“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鼓励依规市场化融资,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当前,各地市正处于“十四五”规划关键阶段,如何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及省的支持政策,特别是如何精准有效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与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的政策,在保持投资稳步增长的同时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