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的婚假最长为18天。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月18日审议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15日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加婚假3日,这意味着山东婚假天数延长至最多18天。
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改《条例》,重点是增设婚假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
来源:速豹新闻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央视网消息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意见稿提出,拟修正的重点内容包括:一、在“第二十六条”中,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点蓝色字关注“乳山发布”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苏珊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将延长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