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日报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500元,难产5500元,比原标准分别提高了1500元。
原标题:来宾市推行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主题)持续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效能(副题)来宾日报讯(记者 黄小清 通讯员 韦立华) 11月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10月10日起,我市开通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服务,这既是医保服务的一项重大便民利民举措,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
9月2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作为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之一,广西卫生健康部门统筹资金开展优生优育产前筛查关爱行动,扩大产前筛查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实现全区孕妇全覆盖。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15日电(欧韦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要求,加强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一规范了广西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打通了影响全区范围内
据广西日报消息,3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明确了可以再生育的情形,在生育服务、生育支持措施、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作出规定。
光明日报记者 王瑾雯 光明日报通讯员 黄越 劳菊荭新生儿“落地即参保”、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产前检查可报销、生育津贴“免申即办”……近年来,广西医保部门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提高生育待遇,优化生育经办流程,组成政策“暖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