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在选择网购的商品时,会特别注意是否有“7天无理由退还货”,杭州的小钱也是如此。“因为下单前看不到实物,网购的东西难免会出现不符合自己期望的情况。虽说这不能完全怪商家,但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保障,会放心不少。
近期,众多网购平台结合节日又上新了一轮“焕新大促”,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也在优惠之列。今年1月,张女士在网上买了一台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在开机查询电脑的硬件信息时,她发现电脑的保修期只剩7个月,而不是新机的一年,这不禁让她怀疑自己买到了翻新机。
消费者维权问题受到普遍关注。8月7日上午,多位读者和网友给民生连线栏目打来电话咨询网购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两位专家一一进行了权威解答。本期嘉宾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李继红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金霞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12月,哈尔滨市孙先生在京东网购了一部惠普电脑,但是到货后发现有瑕疵,于是当天与客服反应并申请退货,但是由于取件退货当天该部电脑降价2000元,于是孙先生先取消退货申请,申请保价后再次提交退货申请。但之后京东客服多次以申请超时为由拒绝退货。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编者按:缺斤少两、消费陷阱、霸王条款......面对形形色色的消费,你的合法权益是否遭受过侵害?今年,昆明市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一直是广大市民的重点关注。
虽然现在工商总局规定消费者网购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但是真正实行起来却总是磕磕绊绊,不少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而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中指出,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拆封商品也可以“无理由退货”。
一般来说,网购的护肤品、化妆品打开后,商家是不同意退换货的,因为产品的封口一旦被打开,就破坏了其密封性,影响了存放时间。因此建议大家在网上购物时,提前了解产品性能,如果不想要,可以直接拒收,或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
然而网购毕竟是在无实物的情况下进行,在商品送到前消费者是无法看到或摸到的,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早在2014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赋予了网购后悔权,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享了一则案例,对拆封商品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做了阐释。小陶在网店购买了一台笔记本,拆封后对颜色不满意,但网店以消费者”已拆封“为由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经市监局查实,该款笔记本电脑的销售页面,确实标注了将”拆封后不予退换”。
海峡都市报讯 去年3月15日执行的“新消法”,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其中“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赋予了新的网购后悔权。昨日,记者登录了几家知名电商网站,发现他们虽然都有“7天退货”规定,但具体标准并不一致,有不少网店规定“已拆封”不让退货。
基本案情2022年3月17日,张磊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以3800元的价格购买了李想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商品描述为“无任何拆修”“明显使用痕迹”。下单后,李想给张磊发送了笔记本电脑的外观图片,并称送张磊一个全新的蓝牙耳机,希望张磊收货爽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