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一段历史虽然是瞎编的,可是明朝法律之中的确有这一条,《明律》卷一九《刑律.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在古代虽然有类似“凌迟”酷刑,可是很大程度上这个酷刑只是用来震慑的,主要是让百姓还有敬畏,所以当时的明朝统治者也是慎之又慎的使用,除非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否则不会用到凌迟。
在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中,有这么一个片段:男主角和他的哥哥正在垃圾堆里睡觉,忽然有个衣着精致的男人声称要收留他们,这个男人收留了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小乞丐,不但提供吃住,还教他们唱歌,这群小孩儿把这个男人当做天使。
原创作者丨历史穿山乙(皇帝说史特约作者)(一)明朝正德五年八月。京城北京西市。刑场之外,人头攒动。百姓们议论纷纷:“知道么,立皇帝要被凌迟了啊,听说是谋反。”有人吐了一口痰,骂道:“呸!刘瑾早该死了,这个死太监。”旁边也有人摇头:“刘公公也干了一些好事的啊。
人贩子是我们每个人都痛恨的对象,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将年幼的儿童拐走贩卖,导致一个个家庭破碎,因此在我国贩卖人口最高可判处死刑,但你不知道的是古代其实也有人贩子,而且他们的手段可以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因此历朝历代对其的惩罚也非常残酷,本期就让我来看看古代对付人贩子究竟有多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