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调整的规定,现就南通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关键作用,连日来,江苏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与支持。苏州、泰州等地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额度相关政策。在泰州,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首次贷款20%、二次贷款30%统一降低至1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促发展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一、下调首付款比例。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江苏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公积金贷款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办理,全面提升购房人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据苏州12329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昨日接到通知,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在苏州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额度方面有上浮,以职工家庭为单位首次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其余额的10倍,封顶60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6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公积金中心获悉,自2023年6月1日起,苏州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新房、二手房同样适用;同时,提取余额以后并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目前,苏州六区四县中仅工业园区暂时不在本次新政执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