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7月29日消息(记者王燕珍)海口一大货车驾驶员驾车撞桥梁限高杆后以为没事就心存侥幸离开了现场,海口公安交警在接警后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大货车驾驶员王某福的行为属于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福承担全部责任。
扬子晚报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近日,一辆超高的货车在经过南京江宁区淳化街道福瑞路时,由于货物超高,将限高架撞塌。所幸事发时,货车周围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未造成人员伤亡。图为货车撞塌限高架接到报警后,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
4月7日,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沙黄河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驶入大桥时撞上2.8米限高杆,驾驶员不幸身亡。记者查询到,自2015年起该路段实施限高、限重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宁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事故已处理完毕,道路已恢复畅通。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扬子晚报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朱畅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秦湾路文靖西路桥下,发生了一起货车撞上高架桥的单方交通事故。图为货车撞高架桥的现场接到报警后,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处理。
来源:【三秦都市报】本报讯(记者 葛兰)12月27日16时许,一辆厢式货车在经过二环南路西段由西向东方向入口时,不慎撞上了2.9米限高杆,造成横杆断开。由于一辆正在行驶的轿车避让不及,与厢式货车发生了追尾事故。辖区交警在事故后侧设置简单警示牌,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扬子晚报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佛城东路上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厢式大货车撞到了限高杆上。接到该警情后,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大货车停在马路中间,车厢严重变形。
2015年5月26日晚,一辆货车从东四环主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四惠桥下时,由于装载货物超过限高,将桥梁撞坏。此后,桥梁修复耗时1个月,共花费219万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