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还是损友?男子借银行卡帮他人“走账”被追究刑事责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些不劳而获的“钱”拿着不安心,说不定最终还会因此锒铛入狱。近日,南通崇川分局永兴派出所会同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赵某、杨某也因为一时的贪念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1月初,赵某由于平时手头较为拮据,在和之前酒吧认识的一个外号“表哥”的朋友聊天过程中,“表哥”告诉赵某有一个轻松赚钱的办法,来钱稳定也方便,只要将赵某相关的银行卡提供给其,并帮忙将卡上的钱取出来,每次便可获得1000元的报酬。当时缺钱的赵某一听竟有此等好事,明知道所“过”的钱可能来路不正,但终究是掉进钱眼儿也缺了心眼儿,在金钱的诱惑下赵某随即答应的“表哥”的提议。

几天之后,按照“表哥”的吩咐,赵某和其在某公寓楼见了面。赵某根据“表哥”指示过了四万余元,当赵某将钱交给“表哥”时,表哥也“信守承诺”给了一千多元的报酬。见到钱来的如此轻松又稳定,赵某不得暗自窃喜但想到这“食”也不能独吃,便想起了自己的朋友杨某。杨某听了赵某的一顿天花乱坠之后,觉得确实是一个赚钱的“好门道”。杨某便在赵某的牵线下和“表哥”在某公寓楼见了面,二人约定按照0.07%的取款额拿好处费。然而天下终究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2023年1月底,赵某、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抓时,赵某走账四万余元共拿取好处费一千多元,杨某走账九万余元但在“表哥”忽悠下被抓时仅拿取打车费200元。

警方提示:身份证、银行卡等切勿主动借予他人“走账”,你取的钱、过的帐可能涉及网络赌博、诈骗等非法资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时的小便宜,失去的却是自由的大代价。

通讯员 李逸君

校对 徐珩

举报